戏曲科唱念实训室是进行戏曲唱念专业课教学的重要场地,为了确保实训室内公共财物安全,特对实训室管理使用以下规定:
一、唱念实训室由戏曲科统一调配,主要供学生练习唱念,上专业课之用,其余时间擅自进入实训室者,如有公共物品损坏丢失,一切由其本人负责赔偿。
二、多媒体操作台由任课教师负责,下课后将电脑、荧屏关闭,一但损坏丢失,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。
三、学生按时上课,上课期间不得乱窜,不得随意留外人,以确保公共财产安全。
四、上课期间不允许带任何食品、饮料等入内,凡进入实训室的同学,应自觉自律,保持房内整洁与安静,严禁随地吐痰。
五、珍惜资源,爱护实训室公物,节约用电。
六、离开实训室前要关闭灯、门,自觉整理好实训室桌椅及个人物品,保持地面干净整洁,要是交接要严谨。